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具体来说,1、其他城市是指市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县(市、区)。2、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3、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用(录用)或者被国家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镇上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4、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市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宅,在当地住宅管理部门登记租赁的住宅、使用者和学校提供的宿舍等。5、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太原申领居住证条件是什么
流动人口在太原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后,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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