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订无期限的借款协议。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可以在合同生效后,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一、股东借款多长时间必须归还呢
股东借款多久必须归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还款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能不能因拆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可以因拆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的确定方法如下: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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