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权利包含以下三方面要点:
首先,涉及到制造与加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其目的在于运用此法针对特定物体进行处理,从而使之发生形变乃至结构或者物理化学特性的变化,进而形成全新的物件;
其次,这种方法并不涉及改变现有物体的形态、构造以及物理化学性质,但是它却藉由这些原有物体来达到某种预定的技术目标,如量测手段、检查方式、矿物开采技巧、分析方法等等。
除此以外,还有诸如发电技巧、冷却手法、光照技术、通信途径、广播途径等等;
最后,第三个方面专注于“使用”层面的发明,也被称为“用途领域发明”。
显然,这是对已为人知的物品实施独特的应用方式,从而在保持其产品本质不变的基础上,通过相对特殊的使用过程获取崭新的技术成果。
这类情况还包括了专利产品新用法的研究以及非专利产品新用途的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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