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州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二、柳州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更新补种树木的方案;
3、安全保障措施;
4、申请人身份证;
5、授权委托书。
三、柳州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设定依据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四、柳州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地点
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楼交通运输审批科2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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