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袭警罪的行为人,我们通常称之为该类罪行的实害犯。
这类犯罪者所实施的袭击行为往往是针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的,并且其暴力手段极其严重,致使警察受到重伤乃至死亡,亦或给社会带来了其他严重的后果。
在这种状况之下,对犯罪者的刑罚惩处往往会更加严厉。
在具体定罪的过程中,往往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手段、情节以及可能引发的后果等等。
当然,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怀自首、立功等有利于减轻责任的表现,将会在量刑的审判裁定中得到适当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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