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股是所有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根据法条可知,优先股是一种股份公司专门为某些投资者设立的具有优先获益特权的股票,所以该股票私人享有所有权。
二、优先股与普通股有啥区别
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且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优先股股票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三、优先股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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