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医疗纠纷哪家好
医疗纠纷一般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纠纷证据收集的几点注意事项是
医疗纠纷证据收集的几点注意事项如下: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
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等等。
三、医疗纠纷解决法律注意事项
发生医疗纠纷后协商解决要注意的问题为:
1.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2.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4.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5.患方合法主体;
6.医疗机构合法主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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