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孩子抚养权不执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离婚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主要是采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各方的具体经济实力以及人品性格等因素来确定的,如果孩子在十周岁以上的,还应当询问孩子的意见。
一、判决孩子抚养权不执行怎么办?
判决孩子抚养权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离婚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需要看孩子的具体情况。
1.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2-10周岁的孩子,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判决孩子抚养权后能变更吗
离婚判决孩子抚养权后能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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