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支付条件是什么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支付条件是:
1.夫妻关系有效存在,这是发生夫妻扶养义务的基础;
2.夫妻一方需要扶养;
3.夫妻另一方有扶养的能力,须指出的是,这里的“有扶养能力”的法律要求很低,只要其有生活资料就应认定为“有扶养能力”,因为夫妻毕竟生活在一起,其相互扶养的条件不能过高;
4.尽扶养义务的一方无权以对方未曾扶养过自己或要求以后归还扶养费或要求其以后扶养自己为条件。但是扶养义务一方在今后生活中需要对方扶养的,只要夫妻关系还存在,对方就负有扶养义务。
二、被扶养人纠纷怎么起诉
扶养人纠纷的起诉方式:首先,需由原告准备好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则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扶养人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扶养人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这一规定中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按被抚养人是否成年或独立生活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是被抚养人成年后,再请求给付18岁以前的抚养费,则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该诉讼时效从不具备被抚养条件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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