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加了少儿医疗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可享受住院及大病门诊(包括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接受肾移植前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的专科基本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5000元以下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80%;5000至10000元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90%。少儿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连续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4年以上的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问:若参保人已按年度参加了少儿医疗保险,并在该年度内参加了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那如何享受医疗待遇?
答:参保人在少儿医疗保险年度内就业并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其少儿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参保人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后按规定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已缴纳的少儿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问:少儿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服务设施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目前,少儿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与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相同。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需告知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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