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合同是不需要交给车管所。购车合同是车主与经销商之间就购车所达成的购车行为约束合同文本,购车行为达成后,经销商会出具购车发票,此复印件是需要提交给车管所存档用。购车合同本质属于意向书,指的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购买车子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
提完车没给我购车合同
购车合同是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在提车之后不能收回。
车主与4店达成购车协议后,由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购车合同,该车辆买卖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4店不将合同给客户,客户可以直接索要,如果对方拒绝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购车合同上的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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