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发明可以在离职后自己生产么?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自己生产的,这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从专利内容来看,与发明人在职期间工作内容及原公司致力开发的技术创新成果密切相关,一般在离职以后也不能出卖公司的商业秘密的。
企业在对员工流动进行管理时,应当关注员工离职后的去向及其作为发明人新申请的专利,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招录新员工的企业也应对刚入职员工新申请的专利进行必要审核和检索,避免权属纠纷。
认定离职后作出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除了“离职后一年内”这一期限的限定外,更应考量系争专利与员工在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以及与原单位已有技术的关系。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专利技术,其内容与在原单位本职工作、分配的任务具有较强关联性的,认定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二、哪些发明属于职务发明?
下列发明属于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
2、履行单位在本职工作之外分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但国家对植物新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但约定返还资金或者支付使用费,或者仅在完成后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验证或者测试的除外。
假如职工的工作就是完成职务发明创造,公司一定会提前跟职工签订相应的协议,在协议书中应该有关于离职以后多长时间之内不能使用该职务发明的条款,离职之后的员工如果违反了这样的约定,那是会构成专利侵权的,是要承担侵权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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