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符合强制措施实行条件的,随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我国法定的强制措施有三种: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罪犯自首还需要强制措施吗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如果需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拘留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可以实施拘留的情况下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孕妇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对孕妇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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