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营市草种进出口审批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并录入管理系统;
3.行政审批窗口牵头审批办会审,提出审查意见〈(3个工作日);
4.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办负责人审核(1个工作日〉;
5.服务窗口首席代表根据自治区林业局主管领导的意见,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并在管理系统作出同样的审批决定(1个工作日);
6.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决定文件(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文件(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东营市草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五十八条条款内容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十三条条款内容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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