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可以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双方共同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3、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未反悔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涉外婚姻结婚公证如何办理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配偶一方的死亡证明;婚姻登记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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