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俩存在侵占罪吗
夫妻间是否存在侵占罪的问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侵占罪乃是指行为人擅自将受委托代为保管之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已有,其数额达到了法定标准,并且执意不肯归还原主的违法行为。倘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双方曾经实施过此类违法行为的话,而且涉案金额的大小已经触犯了侵占罪定罪量刑的门槛,同时又拒绝归还所侵占之财物,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然而,对于是否构成侵占罪这一问题,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所涉及财物的性质与价值、该财物是否属于受委托代为保管之物、行为人是否有坚决不归还的行为等等诸多因素。若夫或妻双方的行为完全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且涉案金额已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那么他们便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夫妻俩的房子可以一个人写遗书吗
在涉及婚姻共同遗嘱这一法律领域中,尽管一方当事人单独书写遗嘱的行为得到了法律的许可,然而却强烈建议此类遗嘱需获得另一方知情共有人的确认和同意,以确保其有效性以及法院在处理遗产分配争议时对遗嘱内容的正确理解。在此过程当中,法院始终坚持遵从被继承者真实而自由的意志,因此安排遗嘱的签署应当在被继承者主体意识独立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前提之下进行,以使遗嘱在法律层面上得以有效执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同时不能包含任何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被继承者应该妥善指定其自身的财产分配事宜,而非替对方做决定。对于书面形式的遗嘱文件而言,强烈建议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以确保其公正性与合法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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