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缴纳者如何申报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申报的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申报所需材料指南
职工因工受伤的,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
3.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4.单位或职工的银行帐号;
5.其它材料: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
职工因工死亡的,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
2.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3.《死亡通知书》和《火化证明》;
4.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被供养人的银行帐号;
5.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三、工伤保险申报后有什么待遇
工伤保险申报后可以获得的待遇如下:
1.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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