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体的土地都能转让吗
时间:2023-02-13 09:40:31 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一、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吗?

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

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

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另外,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批准的行为无效。划拨土地转让应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除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一般如下:

1、土地划拨虽然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并不意味着土地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

2、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此时,原划拨土地的使用将终止。我国土地所有权不归个人所有,个人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

获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法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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