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房屋经公证的,当事人可以持遗嘱、公证人、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有关法律、法规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交换;
(三)赠与;
(四)继承、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转移;(六)房屋转为股份;(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割、合并,所有权转移;(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登记;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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