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线范围外的房子可以要求拆迁吗
我们强烈呼吁不可强制执行拆迁计划。
作为法律执行者,我们必须明确规定,在涉及到行政强制拆迁之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首先请示相关的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就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执行流程、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重要方面进行公开听证。
在此之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方能向本级政府提呈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同时,此项工作亦需经过领导层组成的专项会议进行深入探讨与研究,以确保决策过程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十九条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二、拆迁房照注销了还能查到吗
在房产证正式被依法注销之后,在指定封建期限内仍可查询其历史记录。
房地产证书作为个人产权或团体财产盘点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会因为拆迁、变更等特殊原因而必须办理房产证的注销手续。
这种操作是由当地政府房管部门遵照相关法规进行的,在设定的时间段(一般为两年)内,这个时期的原房产证资料仍然保存在专门的档案室中。
随着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建设与交易活动逐步活跃起来,原房产证的保留残值便失去了使用价值,最终将被依法进行统一的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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