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1.男女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员初次审核;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受理;
4.婚姻登记员受理之后,询问当事人结婚意愿,见证当事人声明;
5.审查,对相关材料进行询问和检查;
6.颁发《结婚证》。
二、菏泽民政局结婚登记地点(牡丹区)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昆明路899号。
三、菏泽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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