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进行尸体检验时,受委托的鉴定机构要在30日内出具报告。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交通事故怎样委托鉴定机构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实践中,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会怎么判刑
撞死人并不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法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该违法违章行为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均应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如铁路、公路、街道等。
如果交通事故中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通常会根据具体的责任大小以及伤亡情况来确定相关刑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2、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文9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