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教师可以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职教师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职教师只是享有不低于公务员的待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范畴内,国家公务员不可以在企业或者营利组织兼任职务。我国《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没有规定教师不可以做股东。
解散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份如何清算
公司解散时,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份的,公司可以转让相应股份,取得的款项列入公司资产,用于清偿债务,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全文5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