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期间,男方给予女方的钱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所属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可以要回;如果赠与,则不能。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在同居期间,男方给予女方的钱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所属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要回,如果赠与则不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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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恋爱期间,转账行为有时被认为是一种无条件赠与,例如“520”、“1314”等特殊日期转账,或者特定日期的转账,如“2月14日”、“七夕”等。然而,如果双方存在真实的借款意图,即便在恋爱期间,双方也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间借贷。因此,债权人要求返还时,债务人应按照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予以返还。
在同居期间,男方给予女方的钱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所属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要回,如果赠与则不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在恋爱期间,转账行为有时被认为是一种无条件赠与,但如果双方存在真实的借款意图,即便在恋爱期间,双方也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间借贷。因此,债权人要求返还时,债务人应按照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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