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房产证过户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并确保在签署合同时,卖方房产证上所登记姓名的成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在场。
在所有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务必要前往当地的房产局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需填写各类表格以及一份存量合同,请注意,存量合同上所规定的金额务必与之前签署过的合同中所注明的金额保持一致。
当将所有的房产过户申请材料提交至房产局后,该单位将会为您提供一份回执单,请严格依照单据上所示的时间段前往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税费,通常情况下整个流程大概需要花费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在成功缴纳完毕所有的房产过户税费之后,即可顺利领取到属于您自己的房产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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