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离婚赔偿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1、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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