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一、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犯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经营过期食品如何认定犯罪
经营过期食品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一)食品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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