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客体是什么? 犯罪对象是什么?
时间:2023-06-19 15:35:49 2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受贿罪的主要客体;该罪的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是财物,是必须具有物质性利益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

一、德州贪污罪有哪些种类刑法解释

(1)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包括

客观要件包括客体和客观方面。职务犯罪的客体一般有以下两方面组成。

1.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常活动及公司财产。

2.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及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三、教师是否构成受贿罪主体

教师构成受贿罪主体。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受贿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教师可以构成。

受贿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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