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不会让妻子或父母承担。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财产刑的一种,属于附加刑,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判刑罚金配偶要承担吗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按照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家属子女自愿缴纳的除外。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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