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前要了解的事项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遗嘱应当对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一、无效遗嘱有哪些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二、怎样判决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见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6、遗嘱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
三、老人私自立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老人可以自己立遗嘱,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
1、立遗嘱时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意识清醒;
2、立遗嘱时未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要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4、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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