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怎样才能中止执行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中出现法律规定的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强制执行没有钱会有什么后果
借贷关系中针对欠款人没有钱还款的情况,被执行人出现暂时无财产可用来执行,法院一般会采取中止执行的方式,等到被执行人有能力或有财产时,法院再作恢复执行;如果出现被执行人永远无能力履行还钱义务的时候,法院一般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一般出现以下情况,法院应该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明确的理由或者异议的;
3、一方当事人的出现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确认是否继承及承担义务的;
4、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还没有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实际情况中,应该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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