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客体
时间:2023-09-20 11:21:48 3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如何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客体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客体的规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犯罪客体是一类权利组合体,既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其财产权利;既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公权又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私权。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知识产权侵犯罪的立案规定有哪些

不同类型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应的立案标准是不同的。

侵犯著作权罪为例,其立案标准是:

1.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

2.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

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

4.其他情节严重,应当立案追诉的情形。

三、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或者所属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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