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彩礼钱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民法典婚前彩礼钱离婚时该怎样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中针对彩礼钱的规定,如果离婚,彩礼钱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判决:1、判决归还彩礼钱;如果由于彩礼钱的给付,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或者夫妻双方结婚之后还没有一同生活过的,则可以返还;2、但是如果没有产生以上的情况的,则彩礼钱一般是不予以返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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