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失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当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是过分高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损失已经是包含在约定的违约金里面了,在主张违约金之后,守约方的损失就得到了补偿,如果再主张其损失,守约方就会获得两份补偿,这样就是不符合补偿的意义了。
一、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买卖合同赔违约金具体上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自己实际遭受的损害。
二、购房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呀
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给自己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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