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主办单位: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对象:因私或应邀赴台湾地区的大陆居民。
办理程序:受理→审批→省厅制证→发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1、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如提交的是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则无需提交任何单位、部门意见。
2、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的申请人,如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3、其他申请材料同首次办理因私普通护照。
办理地点(址):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责任人:李*红
联系电话:63133239
监督(投诉)电话:6313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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