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不履行抚育义务等;2、婚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由律师全权代理可以吗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婚姻纠纷开庭时候需双方出庭。其它都是律师办理,您协助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诉讼代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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