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3-06 16:23:09 4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一、多少周岁可以领结婚证

男生二十二周岁能拿到结婚证,女生二十周岁能拿到结婚证。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如下:

1、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登记处无权补办;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结婚证丢了一个怎么补办

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二、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三、离婚证怎么去补办

如果当事人想去补办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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