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规定
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规定是比较多的,包括遗嘱可以指定任何人或者组织作为继承人,对遗嘱的类型和生效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对于遗嘱继承需要什么证件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8.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遗嘱形式具体有哪几种
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每一种订立遗嘱的形式都对行为人有相关要求,只有满足法定的条件才能使遗嘱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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