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屋补偿怎么算?
1、拆迁房屋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加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拆迁分的房子能否买卖
1、拆迁分的房子不一定能否买卖。
具体还要看拆迁分得的房子是否有房产证,如果有房产证,那么这种类型的住房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对外出售或者是购买。另外这种类型的安置房和商品房是没有太大区别的,也并不会限制购买。
如果拆迁分得的房子并没有获得房产证,那么在当地的房管局是没有登记备案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类型的房子并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2、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流程。
首先要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其次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带着房产卖契去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然后再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房屋被拆迁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根据规定,只要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合法建造的房屋,那么被拆迁方通常都是可以获得补偿金的,具体的补偿数额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用途等有关。若被拆迁房屋具有营利性质,且拆迁房屋导致需要停产停业,那么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全文9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