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准备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暂住人口的还需居住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收存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来历凭证一般为机动车销售发票。未销售的机动车需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不用提交此项。
4、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1、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
2、各县(区、市)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3、济南市各车管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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