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应对企业破产中不同意的债权人
企业破产债权人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债务人一旦进入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依法为债务人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通常为律师事务所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相应的债权申报期,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公示,同时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
二、企业破产申请资料有哪些
企业破产申请资料有: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2.破产申请书;
3.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8.企业债务情况表;
9.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企业破产与清算有何区别
企业破产与清算有以下区别:
1.清算性质不同,公司清算中的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尚未完全丧失,清算期间仍享有限制性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管理权和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除了结束企业未完成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合理分配企业有限财产。
全文5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