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他人贷款须满足哪些资格要求
担保他人贷款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可以提供长期、稳定的银行流水或者其它收入证明;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不良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二、担保合同不成立的情形
1.主合同无效的;
2.担保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的;
3.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4.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担保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担保合同包括容下列内容:担保人和债权人的身份信息;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方式、范围和时间;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n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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