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自述、金钱交易行为、招嫖行为、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遗留在现场的物证(避孕套等),警方执法仪摄取的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构成嫖娼的证据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你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你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认定嫖娼罪需要的证据。
二、嫖娼证据有哪些
嫖娼证据有:犯罪嫌疑人的申述;抓获记录;遗留现场的物证。涉嫌嫖娼的,是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于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认定嫖娼罪需要哪些证据
嫖娼违法,但一般不构成犯罪。一般的嫖娼行为会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犯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卖淫嫖娼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对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待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
总而言之,判定嫖娼需要什么证据,首先是对于嫌疑人的供述;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其他人证、物证等。同时,要双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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