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夫妻双方对婚前贷款的房屋能够达成约定的,应当由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屋进行处理;双方对房屋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会将房屋判给首付方,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由首付方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确定。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文5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