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一)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二)离婚损害赔偿承担主体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主张时间起诉离婚:
(1)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协议离婚:
(1)若已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放弃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一、原配可以起诉小三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原配不能起诉小三要精神损失费。按我国的当前法律规定,虽然婚外情是对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的挑战,但是婚姻中的无过错方难以起诉“小三”。承担婚姻中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有下面两种情形的可以起诉婚外第三者:
1、婚外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或者领取结婚证的,那么可以婚姻当事人重婚罪的名义起诉;
2、如果夫妻一方为婚外第三者花了大量的钱,赠与了大量的财物,那么可以起诉婚外第三者返还这些夫妻共同财产。
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一般不能起诉婚外第三者。如果婚姻当事人因配偶婚外情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外情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符合民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夫妻双方均有规定过错情形的,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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