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不肯卖房离婚怎么判
在面临离婚纠纷时,倘若另一方坚决反对出售房屋的决定,您完全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进而达成转让房产的最终目标。
由于在司法程序中,若双方均无法就房产的分配问题达成共识,法院通常会采取强制拍卖的方式予以处置。
倘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且房产证上载明了各自的姓名,那么您便可透过法律途径取得对该房产的处置权。
总而言之,面对离婚后可能出现的房产纠纷,您应有充分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在涉及其离婚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对于婚前从财产分割的评估与处置,主要是依据房产的属性以及双方所做出的贡献来决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并不纳入财产分割的范畴之内。
但是,若在婚姻存续期间,非产权拥有者对该房产进行了改造、维修或者投入了资金以提升其价值,那么在此情况下,这部分增值的部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非产权拥有者有权向对方提出相应的补偿请求。
倘若双方在婚前就已经达成了关于房产分配的协议,那么法院将会参照这份协议中的具体约定来作出裁决。
婚前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全面地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如房产的购置途径、双方各自的贡献程度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愿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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