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后,以企业的破产财产清偿债务,而职工工资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所以要进行清偿。清偿的范围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和失业保险兼得吗?
在企业倒闭后,一般是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是可以兼得的,二者之间不冲突。因为企业倒闭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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