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不在了债权怎么办
抵押权不在了债权也会消灭,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如果抵押权消灭了,证明债务已经消灭,所以债权已经实现了就不需要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抵押权和质权有哪些区别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有以下这些:
1.标的物种类不同
抵押权的标的物包括不动产、动产和权利;质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权利。
2.是否移转占有不同
抵押权以不移转占有为成立要件;质权以移转占有为成立要件。
3.公示方法不同
抵押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质权的设定以交付为公示方法。
4.重复设置担保不同
抵押担保中,可以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置两个以上的抵押权;质权则不能重复设置。
5.收取孳息的主体不同
在抵押权中,有权收取孳息的主体是抵押人;在质权中,有权收取孳息的主体则是质权人。
三抵押权优先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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