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下:
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
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受害人追偿。
被盗车肇事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
关于被盗车发生事故、肇事者逃逸而赔偿责任到底该由谁承担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8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13号司机解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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