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之后,需要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也就是户口迁移。双方离婚后,户口要分成每人一个户口本。离婚双方在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凭借户口簿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在派出所的户籍档案里注销要迁移一方的户口。再把户口迁移证带到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的户籍处落户,还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1)、协议离婚
1、双方先协商好,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
4、如果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当场登记,并宣读离婚宣言,让双方领取离婚证。
(2)、判决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那么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对于离婚的问题,我们已经有了一点概念,虽然说离婚是一件大事,大家很多人都是比较草率,所以大家办理时,一定要慎重考虑,以免以后自己后悔,让自己没有没有接受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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